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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物业公司邀夜市排档入驻小区 业主提出抗议

发布时间: 2016-07-18 10:28:50

来源: 搜狐焦点

分类: 本地楼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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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多岁的张先生住在翠湖苑小区4号楼,今年6月底,张先生突然发现,小区门口的翠湖苑商业街,也就是居民口中“公用广场”上,出现了不少大排档。张先生说,这些大排档,一般会在每天傍晚五六点钟出摊摆位,直到凌晨三、四点钟才会收摊。居民苏先生称:“小区业主不仅没了休闲活动的去处,就连停车的地方也没有了。”

  该小区一名保洁人员称,这个小区是开放式的,打扫卫生本来劳动量就大,“十多家大排档加入进来后,每天晚上剩饭废酒瓶、地上各种油烟遍布,”该保洁人员称,“有人跑到居民楼道里上厕所,清理起来很头疼。”

  物业不遵守协议 私租小区广场

  业主们反映,小区门前的公用广场,属于小区的公用区域,一直由小区物业代为管理。张先生说,小区物业曾在6月19日跟业主们签订过管理协议书。记者从该协议书上看到,该小区物业承诺不在翠湖苑小区广场公用道路摆设摊点、开夜市,有义务阻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翠湖苑小区管辖范围内开大排挡。协议书上有工作人员的签字。令业主们没想到的是,一周过去,该小区物业就对这份管理协议书视若罔闻,私下里把公用广场租给外界商贩。

  经开区城管局芙蓉中队队员孙翼称,7月13日、7月14日,城管部门将公用广场近十家摊点全部取缔,对于个别一时来不及搬离的烧烤红棚子经营户,“城管部门要求其在7月20日前将红棚子搬离。”

  物业按摊位收费一个收三千元

  昨日上午,安徽商报记者来到翠湖苑小区物业,不少摊主正拥挤在物业公司办公室里。见到记者,一位姓卓的先生表示,他们是从物业手上签的场地,现在不给摆摊了,他们也是受害者。卓先生表示,当天他们共有7、8名摊主,就是来物业公司商量退费事宜的。

  一张5月25日开具的黄色收据显示,卓先生缴纳了200元摊位订金。另一张5月27日开具的红色收据上,显示卓先生又缴纳了3000元,收费事由是“小吃车”。值得一提的是,两张收据下面的物业经办人签字系同一人,但收据上的收款单位公章,却是不同的2家物业公司。据卓先生介绍,两笔钱都是交给了小区物业这一家公司。

  据卓先生等人介绍,开业的经营户约有7、8家。

  物业承认欠考虑 已经准备退费

  采访中,小区物业一位李姓工作人员称,物业公司的确收了摊主的进场费,也是想将这里规范管理起来,带动周边市场繁荣。“现在上面的主管部门不给搞了,我们会给摊主们退费的。”

  李女士帮记者拨通了小区物业公司副总经理张总的电话。电话中,张总坦承小区物业当时的确考虑欠妥。“之前这个广场就有外面的人来摆摊,我们没有执法权,也管不了。后来我们的商业街门面房商户建议我们,既然都是摆,为什么我们自己不组织人摆呢?”张总称,“没想到有业主、住户反映扰民。我们现在要及时退还夜市经营户的款项,还小区居民一个干净整洁的公用广场。”

  据悉,目前就退费问题,合肥市芙蓉派出所已经介入协调。

责任编辑: qiuyu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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